一、领导机构
1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
组 长:梁 超
副组长:卢 淼
成 员: 梁广宇 胡汉顺 谭侯勣 周苹月
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:2911410、2911299。
2、政务公开监督小组
组 长:卢 淼
成 员:梁永琛
监督电话:2911295
二、统计局的主要职责
(一)贯彻、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统计工作规章、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;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、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;监督检查统计法律、法规的实施。
(二)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,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,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,审批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、方案。
(三)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,组织、协调城市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企业调查;收集、汇总、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;对国民经济、科学进步、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、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;向市委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。
(四)统一核定、管理、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,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。
(五)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;监督执行各县(市、区)、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。
(六)协助管理县(市、区)政府统计部门统计事业费,协助管理县(市、区)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;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统计专业资格考试、职务评聘工作;组织、指导统计干部教育、业务培训。
(七)管理直属调查机构,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;指导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。
(八)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